排污许可技术报告是建设单位编写么
发布时间:2019-06-20 10:32
1、法律法规体系:
以环保法为基石,以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为核心、以配套部门规章为补充;
配合修订完成《水污染防治法》;
启动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立法研究;
印发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(2017年版)》
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》公开征求意见;
出台《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》;
2、技术规范体系:
以排污学科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为核心;
以自行监测技术指南、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、污染源源强手册、执法手册为补充;
已发布火电、造纸、钢铁、水泥、石化、焦化、电镀、平板玻璃8个行业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;
有色、7个行业技术规范已经完成或正在征求意见;
3、制度衔接融合:
要建立分类管理、分级管理、依证监督、信息公开及企业自行监测、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制度;
其他固定污染源环境制度逐步实现与排污许可制度协调统一;
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与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实现基本统一;
协调落实与环境保护税的无缝对接;
总量控制、环境统计等各项制度与排污许可衔接融合正在逐步推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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